近日,牡丹园小区一名儿童被扇耳光的视频在网络热传。8月26日,打人者宋某明被齐河警方行政拘留,并处罚款。
经调查,宋某明,男,56岁,户籍地晏城街道办事处,居牡丹园小区。8月21日17时30分许,宋某明的外孙与一名儿童在小区捉迷藏,意见分岐后两人互相殴打。外孙跑回家中,向宋某明诉说。宋某明下楼为外孙“抱打不平”,掌掴该儿童。儿童反抗推搡,再次遭到宋某明耳光。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殴打、伤害残疾人、孕妇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宋某明殴打儿童的行为,引起儿童家长和网民的愤慨。宋某明必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孔子说:四十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。人过四十岁后,就会通达事理,不为外物所迷惑。人过五十岁后,就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,有些事不是自己所能支配或控制的。宋某明到了知天命的年纪,或许是因溺爱心理作崇,帮助外孙打架,其行为可笑、可耻。儿童间打架的事常有,家长参与其间,必然引发争斗升级,酿成不可挽回的局面。望各位家长引以为戒,莫重蹈覆辙,遗憾终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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